分布式光伏并网业务办理告知书 (非自然人户用、一般工商业、大型工商业) 尊敬的电力客户: 欢迎您到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办理分布式光伏并网业务!我公司为您提供供电营业厅、“网上国网”APP等业务办理渠道。为了方便您办理业务,请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业务办理流程 二、业务办理说明 并网意向受理及回复 您需提供以下申请资料: ★发电主体资格:项目投资主体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有权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等。 ★发电地址权属。 ★项目备案文件:能源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备案文件。 ★项目结算信息:与申请户名一致的银行卡卡号、开户行、联行号。建议您提供Ⅰ类银行账户。 如委托他人办理,需同时提供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授权委托书。 提醒:非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可选择全额上网、全部自发自用或者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一般工商业可选择全部自发自用或者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原则上选择全部自发自用模式。涉及自发自用的,用户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应位于同一用地红线范围内。 在收到您的并网意向书后,我公司将于2个工作日内出具受理结果通知书,对于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告知您不予受理的原因。 现场勘查 正式受理您的并网意向后,我公司将按照与您约定的时间,到现场与您确认接入条件,若您项目所在区域电网,因可开放容量不足等原因,暂不具备接入条件的,我公司将在勘查单中注明不可接入的原因,并按照您的意愿纳入排队登记。若具备接入条件,我公司将根据接入系统设计要求,一次性提供开展接入系统设计所需的电网现状、电网规划、接入条件等基础资料。 接入系统设计方案报告受理与答复 请您自行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开展接入系统设计工作。 接入系统设计工作完成后,请您及时向我公司申请接入系统设计方案研究,并同步提供设计单位资质材料,接入系统设计方案报告的内容完整性和规范性符合相关要求的,我公司将正式受理;不符合相关要求的,我公司将出具《接入系统设计方案报告不予受理通知书》,并一次性告知您不受理原因及需补充资料。 受理您的接入系统设计方案报告后,我公司将根据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规范,会同您研究接入系统设计方案,并出具书面答复意见,接入电压等级为35千伏及以下并网项目,于10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答复意见;接入电压等级110千伏(66千伏)并网项目,于20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答复意见。 接入系统工程建设 1.请您在取得供电公司并网意见后再开展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投资建设,避免因接入受限或其他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无法并网而造成损失。 2.请您按照答复的接入系统方案和审查后的设计文件开展工程建设。新建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应当实现“可观、可测、可调、可控”,提升分布式光伏发电接入电网承载力和调控能力。为保障电网系统稳定及您的设备安全,并网的分布式光伏应当按照调管关系接受相应平台的远程调控或智能装置就地调节,禁止擅自设置或预留任何外部控制接口。如您为分布式光伏项目配套储能装置,则针对光伏逆变器的远程调控和就地调节可优先通过调节储能进行等效替代。 并网检验 1.为确保安全,并网验收前不得私自进行设备并网调试。 2.并网验收与调试通过后项目可直接转入并网运行。 3.工程竣工后,请您及时报验,我公司在受理并网检验申请后,将于8个工作日内完成并网检验与调试、计量装置安装合同和调度协议签订、并离网控制与柔性调节调试等工作。 注意事项: 1.您若通过网上国网渠道报装,可在APP上查询报装进度。我公司在并网及后续结算服务中,不收取任何服务费用。在受理您的申请后,我公司将为您全程提供服务。在业务办理过程中,如果您需要了解业务办理进度,可直接与您的客户经理联系或拨打95598服务热线进行查询。 2.您出资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及其接入系统工程,设计、施工和设备材料供应单位、试验单位由您自主选择。 3.请您提供正确的银行账户信息,若信息发生变更,请及时告知我公司,以免影响上网电费和国家补贴资金发放。上网电费、补贴标准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执行。 4.根据产权分界点划分,光伏电站属于客户资产,不属于供电公司运行维护范围。若光伏电站出现故障,请自行联系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运维。 5.根据《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组织开展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建档立卡有关工作的通知》,请您于项目并网一个月内登录国家可再生能源项目信息管理平台建档立卡系统进行信息填报。网址:http://djfj.renewable.org.cn/。 请您对我们的服务进行监督,您在业务办理过程中如有疑问,或者对我们的服务有建议或意见,请及时登录“网上国网”手机 App 或拨打国家电网有限公司95598 供电服务热线进行咨询,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若您的诉求未得到及时响应,或者对我们的服务不满意,您可致电国家能源局 12398能源监管热线进行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