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电力客户: 欢迎您到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办理变更用电业务!我公司为您提供供电营业厅、“网上国网App”等业务办理渠道。为了方便您办理业务,请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一、业务办理流程 一、 二、业务办理说明 业务受理 您需提供以下申请资料: ★用电主体资格证明:自然人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包括身份证、军人证、外籍人士护照、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等);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需提供主体资格证明原件(包括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 如委托他人办理,需同时提供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授权委托书。 经您授权从政府数据平台调取的证照,无需重复提供。申请资料不齐“容缺受理”的,请您在我们上门服务时提供所缺资料。 方案答复 在受理您的业务申请后,我公司将安排工作人员与您约定时间到现场勘查并确定实施方案。 工程实施 如您有受电工程还需配合开展以下工作: 1.设计审查,若为高压重要电力用户或居民住宅小区,在受电工程设计完成后须提出设计审查申请,同步提供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材料、受电工程设计及说明书。 2.中间检查,若为高压重要电力用户或居民住宅小区,在受电工程中的隐蔽工程覆盖前须提出中间检查申请,同步请提供施工单位资质证明材料和隐蔽工程施工及试验记录。 3.竣工检验,在受电工程施工、试验完工后须提出竣工检验申请,同步提供工程竣工报告。对高压非重要电力用户(居民住宅小区除外),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材料和受电工程设计及说明书、施工单位资质证明材料和隐蔽工程施工及试验记录等可在竣工检验环节合并提供。 送电 现场具备条件后,我们将与您约定时间开展受电设备的送电工作。 注意事项: 用户受电设备故障或计划检修,暂无同容量受电设备替代、需要临时更换其他容量受电设备的可办理该业务。 1.业务办理须在原受电地点内整台暂换受电设备,暂换/恢复后的受电设备应检验合格后投入运行。 2.暂换受电设备的使用时间:10(6、20)千伏及以下的不得超过2个月(本月T日到次月的T-1日为一月,下文同),35千伏及以上的不得超过3个月,逾期不办理恢复手续的可以中止供电。 3.按暂换/恢复后的容量执行相应电价政策,自受电设备送电之日起算。 4.如涉及特殊情况办理,将另行以缺件告知书的形式向您补充告知。 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直接、间接或变相指定客户受电工程的设计、施工和设备材料供应单位。您可登录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data/company、信用能源网站http://www.creditenergy.gov.cn/publicity查询具备资质的设计、承装(修、试)单位。 请您对我们的服务进行监督,您在业务办理过程中如有疑问,或者对我们的服务有建议或意见,请及时登录“网上国网”手机 App 或拔打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95598 供电服务热线进行咨询,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若您的诉求未得到及时响应,或者对我们的服务不满意,您可致电国家能源局 12398能源监管热线进行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