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用电业务办理告知书(暂拆、复装)

发布日期: 2025-05-27

尊敬的电力客户:

欢迎您到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办理变更用电业务!我公司为您提供供电营业厅、“网上国网App”等业务办理渠道。为了方便您办理业务,请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一、业务办理流程 

 

二、业务办理说明

业务受理

您需提供以下申请资料:

用电主体资格证明:自然人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包括身份证、军人证、外籍人士护照、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等);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需提供主体资格证明原件(包括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

若委托他人办理,需同时提供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授权委托书。

经您授权从政府数据平台调取的证照,无需重复提供。申请资料不齐“容缺受理”的,请您在我们上门服务时提供所缺资料。

封停送电

在受理您的业务申请后,我公司将安排工作人员与您约定时间到现场勘查。现场具备条件后,我们将与您约定时间开展受电设备的封停/送电工作。

注意事项:

1.因修缮房屋等原因需要暂时停止用电并拆除电能计量装置的可办理该业务。

2.办理业务时须停止全部用电容量的使用并结清电费。

3.受理暂拆申请后我们将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电能计量装置拆除。受理复装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装接电。

4.暂拆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日历年);在一年期限内的,暂拆原因消除后需恢复用电的,您可提出复装申请;如您暂拆到期前未办理复装申请且暂拆期限未超过一年,可自动将您的暂拆期限延长至一年;暂拆期限满一年仍未办理复装手续的按销户处理,后续您需用电时按新装办理。

7.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所提供的证件需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直接、间接或变相指定客户受电工程的设计、施工和设备材料供应单位。您可登录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data/company、信用能源网站http://www.creditenergy.gov.cn/publicity查询具备资质的设计、承装(修、试)单位。

 

请您对我们的服务进行监督,您在业务办理过程中如有疑问,或者对我们的服务有建议或意见,请及时登录“网上国网”手机 App 或拔打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95598 供电服务热线进行咨询,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若您的诉求未得到及时响应,或者对我们的服务不满意,您可致电国家能源局 12398能源监管热线进行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