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用电业务办理告知书(信息变更)

发布日期: 2025-05-27

尊敬的电力客户:

欢迎您到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办理变更用电业务!我公司为您提供供电营业厅、“网上国网App”等业务办理渠道。为了方便您办理业务,请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一、业务办理流程 

 

二、业务办理说明

业务受理

您需提供以下申请资料:

用电主体资格证明自然人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包括身份证、军人证、外籍人士护照、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等);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需提供主体资格证明原件(包括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

能源托管用户还需提供托管协议

如委托他人办理,需同时提供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经您授权从政府数据平台调取的证照,无需重复提供。申请资料不齐“容缺受理”的,请您在我们上门服务时提供所缺资料。

信息变更

在受理您的业务申请后,我公司将根据您的需求完成相应的信息变更。

注意事项:

1.基础信息变更。在用户基础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存在缺失时,可对行业类别、交费方式、用电地名(地理位置不变)、联系人信息进行信息维护。

2.电费结算协议变更。变更支付方式、结算方式、付款账户,结合用户类型、用能特性、风险等级,选择对应的协议版本,完成支付方式、结算方式等基本策略配置,电费结算协议变更需重新签定电费结算协议。

3.增值税信息变更。您可增加或修改增值税信息,同时需提供增值税发票类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银行、注册地址、银行账号、联系电话等信息。

4.如涉及特殊情况办理,将另行以缺件告知书的形式向您补充告知。

5.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所提供的证件需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请您对我们的服务进行监督,您在业务办理过程中如有疑问,或者对我们的服务有建议或意见,请及时登录“网上国网”手机 App 或拔打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95598 供电服务热线进行咨询,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若您的诉求未得到及时响应,或者对我们的服务不满意,您可致电国家能源局 12398能源监管热线进行反映。